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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1)

极客企步2024-01-20税务代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1)
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据《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据《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税务代理行业现状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涉税专业服务,依据《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国家电子税务局k22条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进行监管。

第税务代理范围条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第税务代理行业现状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正规税务代理公司税务代理申报协议等机构。

(税务代理什么意思)纳税申报代理。对纳税人、税务代理名词解释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代理纳税人、税务代办在线咨询进行纳税申报准备和签署纳税申报表、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相关文件。

(税务代理公司挣钱吗)一般税务咨询。对纳税人、正规税务代理公司的日常办税事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三)专业税务顾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事项提供长期的专业税务顾问服务。

(四)税收策划。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和投资活动提供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纳税计划、纳税方案。

(代理税务咨询多少钱)涉税鉴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

(税务代理申报协议)纳税情况审查。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纳税情况进行审查,作出专业结论。

(扬州税务代理)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理建账记账、发票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税务事项。

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涉税业务,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业务,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规定,遵循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委托人出具的各类涉税报告和文书,由双方留存备查,其中,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报送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担任,税务师占比应高于%,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务师事务所办理商事登记后,应当向省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省税务机关准予行政登记的,颁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国家税务总局,抄送省税务师行业协会。不予行政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行政登记的理由。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依法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同行政登记。

  税务机关依托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信息库。综合运用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采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的人员信息和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确认的实名办税(税务局怎么代开普票)信息,建立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分类管理,确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代理关系,区分纳税人自有办税人员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办税人员,实现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全面动态实名信息管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资格证书编号、业务委托协议等实名信息。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业务信息采集制度,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平台分类采集业务信息,加强内部信息共享,提高分析利用水平。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应当在完成业务的次月向税务机关单独报送相关业务信息。

  第十条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举报、投诉情况进行调查。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记录。

  税务机关应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纳税信用为基础,结合委托人纳税信用、纳税人评价、税务机关评价、实名办税、业务规模、服务质量、执业质量检查、业务信息质量等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或信用记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与其他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税务机关可以委托行业协会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

  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拟制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f4b税务代办公司靠谱吗f5b,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税务机关应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公告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同时公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第十四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约谈;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所代理的涉税业务f421f5b;情节严重的,由税务机关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f4b二f5b未按照办税实名制要求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名信息的;

  税务师事务所有前款k25项情形且逾期不改正的,省税务机关应当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所代理的涉税业务f421f5b;情节较重的,由税务机关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情节严重的,其中,税务师事务所由省税务机关宣布《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无效,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提请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取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其他涉税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由税务机关提请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予以相应处理:

  f4b一f5b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按照《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被处罚的;

  (三)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便捷的服务,依托信息化平台为信用等级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批量纳税申报、信息报送等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

  第十八条税务师行业协会应当加强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强化培训服务,促进转型升级和行业健康发展。

  税务师事务所自愿加入税务师行业协会。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除加入各自行业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外,可自愿加入税务师行业协会税务代理人分会;鼓励其他没有加入任何行业协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自愿加入税务师行业协会税务代理人分会。

  第十九条各省税务机关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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